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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大业

焦瑾璞:四大模式发展普惠金融
2014-06-10

  普惠金融是一种理念,是一种能有效、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实际上就是要扩大金融的覆盖面,为原来没有享受到金融服务的群体也提供金融服务。说到普惠金融的缘起,就要从“金融排斥”的概念入手。
  金融排斥的概念最早源于美国,非常有意思。美国在1929年就发生过著名的画红线拒贷的例子,中国也有一个金融系统俗语,“东北不放贷,河南不放贷”,这就是所谓的金融排斥。但是金融排斥正式作为金融学的术语,要追溯到1993年有两位地理学家在研究金融机构设置分支机构时发现,存在受地理方面影响。
  到90年代,大家对该情况的出现越来越重视,于是便提升到对概念的界定上。金融排斥是指特定群体不能或者难以获取主流金融服务。这一方面体现在一些特定的阶层,如老少边穷地区、城市贫民、弱势群体等,现实生活中很多明显的例子:比如年存款不到5万元需收账户费,而存50万元不仅给白金卡,还提供附加服务;还有一方面体现在金融服务的内容,人们日常所必需的金融产品或服务比如储蓄、支付、保险等基本的都应包含。另外还涉及到外部排斥和自我排斥,比如现实中明明是弱势群体反而要收取高利率的现象。  
  如果放任金融排斥这样发展下去,将带来高危害性,而且这种危害性极易转嫁到小微企业这类从正规途径得不到传统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这就导致他们不得不找高利贷,与此同时还缺乏必要的金融服务引导,从而导致了经济脆弱。在这种情况下,就提出了普惠金融。但是普惠金融的概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统一定论。
  中国发展普惠金融,应该有四个目标:
  第一,家庭和企业能以合理的成本获取较广泛的金融服务,包括开户、存款、支付、信贷、保险等基本的金融服务,并且实现服务均等化;
  第二,金融机构稳健发展,要求其自身内控严密的同时接受市场监督和健全的审慎监管;
  第三,金融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提供金融服务的长期性,从而避免为满足某些政策最后导致机构出现问题的现象发生;
  第四,增强金融服务的竞争性,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从概念形成的过程看,普惠金融的核心内涵是信贷可获得性,即客户能否从正常的途径获得贷款,来支持其自身的发展,这个典型代表就是小额信贷,因为普惠金融的概念也是从小额信贷延伸出来的。
   从概念的实质看,普惠金融呼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覆盖面体现的是广度,渗透力衡量的则是纵向指标,不但服务大城市,也要服务中小城市,甚至贫困地区。  
  就国际趋势而言,普惠金融中的金融是一个大金融的概念,全面涵盖整个金融体系中的所有产品和服务。普惠金融绝不意味着每一个人都使用金融服务,也绝不意味着金融服务的供给者在提供服务时不顾成本和风险。它是指金融机构在成本可负担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竞争和创新保证金融服务排斥对象逐步获得其需求的相关服务。这是一个过程。  
  通过相关的研究成果我们可以发现,普惠金融能够促进经济包容性增长,从而实现社会包容。包容性增长就是倡导机会平等地增长,其根目的是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所有人群,在可持续发展中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一概念是由胡锦涛主席在2012年G20会议上提出。
  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以及与平等发展减贫之间的关系,已经使其成为独立的政策目标。我们更多要思考的,是在传统金融服务的基础上如何寻求创新和发展。
  普惠金融的主要模式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表明,很多发展中国家通过直接信贷项目向目标群体如农民提供资金,这些资金基本上都是不可持续的,同时,农村地区对穷人的金融服务范围问题也并没有改善。于是,关注的焦点从企业和家庭转向金融机构及其持续广泛地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上。  
  90年代以来,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国家就开始积极探索普惠金融的实现方式。德国机构GIZ(之前叫GTZ),评估了10个国家35种促进普惠金融的政策方案,最终认为六项是最为有效的,其中四项可以增加穷人获得金融服务的渠道,分别是代理银行、移动支付、金融服务供给的多样化、国有银行改革,另外两项是消费者保护和金融身份证明。  
  总体来讲,国际上有四种模式,分别是银行代理、小额信贷、技术创新与移动支付、制度创新与放松管制。
  银行代理
  经过研究发现,在银行分支机构不济的地方,通过政策确保银行与零售机构合作,将零售机构作为金融服务的代理渠道是非常成功的。比如巴西便是该领域的先行者,各大城市的零售商店、邮局、彩票销售点成为银行分支机构的有力补充,其做法也为很多国家提供了经验。
  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秘鲁等拉美国家纷纷效仿,其中墨西哥代理银行数量从2009年的9429家上升到2011年的20000家。中国其实也有类似的实践,比如京东白条,还有阿里的创新,实际上也是银行代理,都属于渠道的创新,本质上是传统金融的一部分。
  这种模式在节约成本方面十分明显,因此在国际上受到推崇。根据秘鲁银行监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40家银行代理机构的成本约相当于一家银行分支机构的成本。在亚洲,印度在这一模式的广泛应用上走到了前列。对比分析我国目前的发展,这两年刚有雏形,但也有阻力,这一模式的普及还需各方共同努力。
  小额信贷与微型金融
  在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信贷是经济增长的关键动力,及时、足量、廉价的信贷对于改善人民(尤其低收入人群)福利非常重要。
  小额信贷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穷人所从事的主要是自我就业型的经济活动,相对比较稳定,不稳定的部分主要是依赖体力的外出劳务活动;之前小额信贷主要是解决这个问题,将二者结合起来。自90年代开始,国际上改为谈论微型金融。中国的微型金融近些年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仍然有局限性,路还很长。
  技术创新与移动支付
  这是普惠金融的创新模式。技术创新是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扩大金融覆盖面、促进普惠金融的重要渠道。我国这两年发展起来的互联网金融,便是技术创新的典型。在移动支付方面,菲律宾是创始国之一,肯尼亚也在先行者之列,其68%的成年人使用过移动钱包。移动支付在全球发展很快,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其成本约为传统支付的1/5。相较而言,我国在移动支付方面发展较慢,目前正在积极研究中。
  它的潜力是无穷的,但是由于跨越不同监管领域,包括银行、通讯、支付系统、反洗钱,也给监管能力带来挑战。但是无论如何,金融创新和移动支付的作用不容小觑。
  制度创新与放松管制
  普惠金融面向的都是小客户,其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与普通金融有一些差异,因此针对普惠金融发展应当具有适合其特征的差异性的制度供应。这方面我国目前基本没有,可以借鉴其他发展比较好的国家,比如墨西哥。中国现阶段,当务之急还是完善机构,进而进行产品创新,再到市场机制的形成,再到监管。实际上还是需要放开机构准入,民间资本准入,以及小额资金准入。发展路径需要我们共同突破。

                                      (作者: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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