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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是指保险兼业代理人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保险兼业代理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本市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可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小贷公司可通过保险公司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保险兼业代理申请,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并取得许可证后,即可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具体步骤如下,供参考。
??????? 一、申请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小贷公司向代办保险公司提供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份)、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资格申请表(2份)、保险兼业代理关系登记表(2份)。申请表、登记表由保险公司提供标准版本。保险公司将资料收集齐备后,向中国保监会提交申请。
??????? 二、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中国保监会核准通过后,向小贷公司发放《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现阶段小贷公司可代理的险种一般包括:人身意外险、机动车辆保险、与贷款标的物相关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等。
???????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小贷公司凭《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营业执照原件等文件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 四、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小贷公司获取换发的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税务部门申请取得“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即可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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