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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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大业

通常容易忽略的4个可执行财产
2020-07-07

    很多债务人名下基本没有资产了,法院该处置查封的都已处置,遇到这些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一般就是车子、房子、股权、银行卡余额这些再过一遍,如果这些没有了,法院可能会通知你债务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时还需要去补充如下几点执行财产的问题,做到尽量不再遗漏。
    第一个是住房公积金,这是可以执行的。国家规定单位都要交五险一金,这当中就包括了公积金,员工账户余额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公积金的标准是工资的14%,比如工资是每月一万块的,每个月必须要交的公积金是1400元,企业承担7%,个人承担7%。一年下来公积金将近16800元,工作十年,就有17万元。不排除有些单位效益比较好,交金交得更多或者还有补充公积金,那这就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在保证被执行人有基本生活和居住条件的情况下,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第二个是退休金。2014年出了一个22号法律文件,规定法院可以直接查扣退休金,我们上海普通老百姓正常的退休金是5000元左右。法院会酌情处理,在保障被执行人退休金基本生活的情况下,一般把退休金的一半划扣。2013年,曾碰到一例在中科院退休的被执行人,每个月退休工资有八千多元,法院扣了6000块,给他2000块用于生活。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但绝对是可以划扣的。
    第三个是金融理财产品。现在银行已联网,在银行买得理财产品都能查到,查一下被执行人名下有没有理财产品,到期时这笔款马上可以扣下来。另外,如果能查到被执行人对外投资P2P的话,也是可扣的,但是P2P相对来说比较难查,如果可以提供准确的信息让法院去查,能查到的话也是可以执行的。
    第四个是保险。保险有一个保障和投资的功能,一般法院可以责令解除合同。被执行人已经欠别人的钱还不起了,继续缴保费逻辑上行不通,会强力地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已经买了十年的话,解除合同以后会退回来一笔钱,这个钱也是可以划扣的,所以要多关注被执行人投保的情况,防止债务人通过购买保险来规避债务。
    现实中很多债务人会买巨额的保险,特别是香港和美国的保险比较便宜,而且买国外的保险相对来说比较难查一些。如果在国内买的话银保监都是联网的,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查,只要输入姓名在国内哪些公司有买保险都能查到,可以让被执行人退保单查扣现金,国外会比较难一点。
    所以,除了房子,车子,股权和银行存款等,还有这四个方面都是可以让法院去查实:公积金,养老金,理财产品和保险。


(通讯员 楼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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