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主要任务:
  • 为小额贷款公司建立信息平台,收集和发布小额贷款公司所需的各种信息。
  • 协调解决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 维护小额贷款公司的合法权益。
  • 开展与外省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和经济组织的联系,加强跨地域交流与合作。
小贷大业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小贷协会“全国优秀小贷公司推介活动”、“全国优秀小贷公司商业模式”活动的通知
2016-06-21

    近期,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组织开展了“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和“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这两项活动是对我国小贷公司试点十余年的实际经验进行总结和分析,在行业内树立典范和标杆,面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推广,实现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为更好做好该项工作,特通知如下:

    1、希望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积极参与该项活动。请各小贷公司对照条件,既可以参加2项活动,也可以参加某1项活动。
    2、认真填写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基本情况报告》。参加“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的小贷公司还需填写《公司数据统计表》。
    3、如实申报数据。参加活动单位,要对相关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协会将核实相关数据。涉及2014、2015年度利润表和2015年度纳税额的请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其他数据协会将与市金融办监管数据进行比对核实。
    4、申报材料请于6月27日前报至小贷协会。协会初评后,报市金融办地方处审批。
 特此通知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16年6月21日
 
联系人:丁懿  联电:63864148*8009、13917997456  邮箱:13917997456@163.com
 
附  件:1、参加“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数据统计表
        2、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的通知
        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附件1:参加“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数据统计表(2015年末数据,金额:万元)
机构全称
贷款余额
存量有贷户数   
资产质量     
监管评级
盈利           
年利率
其它相关信息
逾期率(%)
不良率(%)
2015年度监管
评级结果
2014年税后利润
2015年税后利润
2015年度
纳税额
2015年末平均利率(%)
开业
时间
实收
资本
最大股东名称及股份占比
正式员工人数
单户5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
是否为本省级协会会员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的通知
 
各小贷公司:
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面临困境,为引导行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将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简称省级协会)开展“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现将具体方案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介对象
全国范围内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监管机构审批同意后正式登记注册成立的所有小额贷款公司均可自愿参与本次活动,优先考虑已经正式成为中贷协或者各省级协会会员的小额贷款公司。
二、活动目的
开展“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十余年来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和分析,在行业内树立典范和标杆,面向社会进行正面宣传推广,积累建立行业评级评价体系和实现分层分类管理的经验,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自我约束和合规经营机制,实现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采取小额贷款公司自愿主动申报和中贷协及各省级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小额贷款公司自愿申报。各省级协会接到本通知后,请尽快转发给辖内所有小额贷款公司,自愿参与本次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先进行自评,准备相关申报资料,之后报送本地省级协会。
2.省级协会初审。各省级协会负责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整理和审查,然后将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材料汇总报送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计划单列市可以单报,也可以汇入本省后统一报送。
3.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进行统一论证。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组织业内外专家学者成立活动审查小组,根据相关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现状,兼顾全国统一和地区差异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地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推选出真正能够代表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水平和未来方向的优秀小额贷款公司。
四、基本条件和标准
鉴于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在全国层面尚缺乏相对规范和科学的评级标准和评价体系,地区之间差异明显,数据信息透明度不高,综合考虑,原则上参与本次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标准:
1.开业时间要求不晚于2014年1月1日。
2.营业至今未遭受过省级监管机构以及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行政处罚,经营合规,社会形象和声誉良好。
3.2015年度省级监管机构监管评级为前两个等级。如本地无监管评级,应具有较高的经营合规性和监管认可度。
4.贷款投向和客户定位清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与高管之间权责清晰,风险内控制度健全;有明确的经营理念和目标,重视社会绩效。
5.2015年末贷款余额不低于本地区(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计划单列市,下同)全部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值。
6.2015年末有贷户(贷款余额>0元,下同)数量不低于100户。
7.2015年末存量贷款平均年化利率不高于24%,贷款定价清晰透明。
8.2015年末存量贷款实际逾期率不高于8%或者不良贷款率不高于4%(按逾期率或不良率两个口径核算均可,但一个地区应保持统一,只能采用一个口径)。
9.2014、2015年度连续两年实现盈利。
10.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条件。
五、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不得向参与的小额贷款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2.各地推荐的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地区2015年末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的8%(具体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5年末各地区机构数为准),详见附表1。
3.严禁弄虚作假。参加本次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对相关材料和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明显弄虚作假或者出现其它性质恶劣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报送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处理或者采取行业自律性惩戒措施。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除特别说明外,本次活动所要求数据均为2015年度(年末)数据。对拟推荐小额贷款公司名单及其相关材料,由各省级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送本地监管机构审批同意。
2.各省级协会组织辖内有参与本次活动意愿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自评,如实填写《“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综合评分表》(详见附表2),并对本机构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及其特色和优势进行说明,提交《“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基本情况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3,可适当调整),内容要求简明扼要,突出数据和成效,体现特色和优势。字数要求800-3000字。
3.请各省级协会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初步整理和审查,并于2016年7月15日之前将《“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综合评分表》(需进行汇总)和《“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基本情况报告》(不进行汇总)统一报送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签字+盖章)和电子格式。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本次活动。
4.中贷协在全国层面组织综合分析和论证。由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组织业内外专家学者成立活动审查小组,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暂定2016年8月末之前完成。
七、后续工作
1.将本次活动相关材料汇编成册,提供给中央和地方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进行参考借鉴。
2.通过全国性的新闻媒体等渠道对优秀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重点宣传推介和正面报导。
3.根据相关小额贷款公司实际需求,提供重点服务和专业辅导,包括:组织专项培训学习;组织国内国际交流活动;在战略转型、信贷技术和产品升级等方面组织专家提供定制化服务和指导等。
4.由中贷协牵头联合各省级协会,以优秀小额贷款公司等为跟踪监测对象,对涉及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加强与行业监管机构和财政、税务、工商等相关政府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全国性金融机构之间的汇报和沟通,及时反映行业合理诉求,合理争取优惠扶持政策。
5.在本次活动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标准,争取自2017年度起,选用独立评级机构进行合作,分批对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进行专业评级评价,逐步在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建立评级评价和分类管理体系。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16年6月21日
 
  联系人:丁懿  联电:63864148*8009、13917997456
  邮  箱:13917997456@163.com
附表1.“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名额上限 
2.“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基本情况报告
 
 
附表1.“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名额上限
序号
地区
2015年末机构数
上限
备注
1
江苏
636
51
 
2
辽宁
597
48
其中大连市不超过8家
3
河北
480
38
 
4
安徽
458
37
 
5
吉林
442
35
 
6
内蒙古
428
34
 
7
广东
427
34
不包括深圳市
8
云南
390
31
 
9
四川
352
28
 
10
甘肃
350
28
 
11
山东
339
27
其中青岛市不超过6家
12
浙江
336
27
其中宁波市不超过6家
13
山西
327
26
 
14
广西
318
25
 
15
河南
316
25
 
16
贵州
289
23
 
17
湖北
283
23
 
18
新疆
278
22
 
19
陕西
272
22
 
20
黑龙江
261
21
 
21
重庆
253
20
 
22
江西
220
18
 
23
宁夏
160
13
 
24
湖南
128
10
 
25
上海
121
10
 
26
福建
120
10
其中厦门市不超过3家
27
天津
110
9
 
28
北京
85
7
 
29
青海
76
6
 
30
海南
46
4
 
31
西藏
12
1
 
32
深圳市
 
7
 
总计
 
8910
720
 
 

 

附件2:“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基本情况报告
****公司(全称)
(参考模板,字数要求800-3000字)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股东背景、治理结构、战略规划等。如为集团公司应详细介绍管理架构等。
二、近年主要经营情况(以2015年度为主),包括:
1.本公司经营模式、客户定位和特色,在支农支小、普惠金融等方面的亮点,贷款投向和主要客户结构等情况(试举1例)。
2.在业务营销、客户服务和考核激励等方面的成熟经验(试举1例)。
3.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成熟经验(试举1例)。
4.2015年度贷款质量状况及主要采取的催清收措施(试举1例)。
5.下一步发展规划和方向。
三、其他方面
1.享受到的财税优惠和扶持情况。
2.对外融资情况。通过股东、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等融资情况。
3.在支农支小、帮扶贫困、普惠金融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以及获得的主要荣誉。
4.在监管评价、征信建设、外部评级、宣传推广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5.其他表现突出之处。
6.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特别声明和保证本公司自愿参加“全国优秀小额贷款公司推介活动”,并对相关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意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等活动主办方基于宣传推广、评级评价、汇编成书、加强行业自律等目的使用上报材料相关数据信息。
       公司(盖章)
2016年 月 日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小贷公司:
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面临困境,为引导行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2016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将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简称省级协会)开展“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具体方案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国范围内经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监管机构审批同意后正式登记注册成立的所有小额贷款公司均可自愿参与本次活动,优先考虑已经正式成为中贷协或者各省级协会会员的小额贷款公司。
二、活动目的
开展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对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十余年来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和分析,在行业内树立典范和标杆挖掘和培育适合我国国情的小额信贷技术,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建立与客户定位相匹配的商业模式,推动行业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采取小额贷款公司自愿参与和中贷协及各省级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组织业内外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征集小组,根据相关政策导向和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现状,兼顾全国统一和地区差异的原则,征集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典型特色的优秀商业模式。
四、征集条件和标准
(一)基本条件和标准
鉴于当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在全国层面尚缺乏相对规范和科学的评级标准和评价体系,地区之间差异明显,数据信息透明度不高,综合考虑,原则上参与本次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标准:
1.开业时间要求不晚于2013年1月1日。
2.营业至今未遭受过省级监管机构以及工商、税务等机关的行政处罚,经营合规,社会形象和声誉良好。
3.2015年度省级监管机构监管评级为前两个等级。如本地无监管评级,应具有较高的经营合规性和监管认可度。
4.贷款投向和客户定位清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与高管之间权责清晰,风险内控制度健全,形成了独特的商业模式和企业文化;有明确的经营理念、目标和核心价值观,重视社会绩效,社会责任意识较强。
5.2015年末贷款余额不低于本地区(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计划单列市,下同)全部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值。
6.2015年末有贷户(贷款余额>0元,下同)数量不低于200户。
7.2015年末存量贷款平均年化利率不高于24%,贷款定价清晰透明。
8.2015年末存量贷款实际逾期率不高于8%或者不良贷款率不高于4%。
9.2014、2015年度连续两年实现盈利。
10.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条件。
(二)特别条件
1.微型金融模式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应当满足:
采用了相对成熟的微贷技术,贷款投向和客户定位清晰。
以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为主,存量有贷户数不低于500户;户均贷款余额不高于50万元,且单户20万元(含)以下业务占比不低于50%。
员工总数(含高管)30人以上,其中一线信贷员占比不低于50%。
2.其他优秀商业模式
其他经过长期实践得到市场和社会认可,形成了独特的企业文化和业务模式。可能包括:
①产业链、供应链模式: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或者产业链、供应链进行专业化经营,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
消费金融模式:为个人或特定群体等提供小额便捷的消费金融服务,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强,具备较大的覆盖深度和广度
其他优秀商业模式。可自定类型,只要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形成了独特的商业模式的,均可上报。
五、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不得向参与的小额贷款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2.各地推荐的“优秀商业模式”典型案例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地区2015年末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的2%(具体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15年末各地区机构数为准),详见附表1
3.严禁弄虚作假。参加本次活动的小额贷款公司对相关材料和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明显弄虚作假或者出现其它性质恶劣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报送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处理或者采取行业自律性惩戒措施。
六、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除特别说明外,本次活动所要求数据均为2015年度(年末)数据。对拟推荐小额贷款公司名单及其相关材料,由各省级协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送本地监管机构审批同意。
2.各省级协会接到本通知后,请尽快组织辖内有参与本次活动意愿的小额贷款公司如实填写《“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2015年度信息统计表》(详见附表2),并对本机构经营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及其特色和优势进行说明,提交《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3,可适当调整),内容要求简明扼要,突出数据和成效,重点论述其商业模式的成熟度和独特优势,字数要求3000-8000字。
3.请各省级协会对本地小额贷款公司上报材料进行初步整理和审查,并于2016715日之前将《“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2015年度信息统计表》(需进行汇总)和《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报告》(不进行汇总)统一报送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要求同时报送纸质(签字+盖章)和电子格式。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参与本次活动。
4.中贷协在全国层面组织综合分析和论证。由中贷协地方协会专门委员会组织业内外专家学者成立活动审查小组,对各地报送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暂定2016年8月末之前完成。
七、后续工作
1.将本次活动相关材料汇编成册,提供给中央和地方相关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进行参考借鉴。
2.通过全国性的新闻媒体等渠道对“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重点宣传推介和正面报导。
3.根据相关小额贷款公司实际需求,提供重点服务和专业辅导,包括:组织专项培训学习;组织国内国际交流活动;在战略转型、信贷技术和产品升级等方面组织专家提供定制化服务和指导等。
4.由中贷协牵头联合各省级协会,以“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等为跟踪监测对象,对涉及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加强与行业监管机构和财政、税务、工商等相关政府机构、司法机关以及全国性金融机构之间的汇报和沟通,及时反映行业合理诉求,合理争取优惠扶持政策。
5.今后,各地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如涌现新的“优秀商业模式”或者本次推荐的小额贷款公司成功进行了转型升级和创新,均可参照本次征集活动相关标准和条件向中贷协报送推荐材料,中贷协将不定期组织分析评价和宣传推广活动。
  
  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2016年6月21日
 
联系人:   丁  懿                
联  电:63864148*8009、13917997456          邮箱:13917997456@163.com
 
附表1.“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推荐上限;
附表2.“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2015年末信息统计表
附件3.“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报告

 
附表1.“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推荐上限
序号
地区
2015年末机构数
上限
备注
1
江苏
636
13
 
2
辽宁
597
12
其中大连市4家
3
河北
480
10
 
4
安徽
458
9
 
5
吉林
442
9
 
6
内蒙古
428
9
 
7
广东
427
9
不包括深圳市
8
云南
390
8
 
9
四川
352
7
 
10
甘肃
350
7
 
11
山东
339
8
其中青岛市3家
12
浙江
336
8
其中宁波市3家
13
山西
327
7
 
14
广西
318
6
 
15
河南
316
6
 
16
贵州
289
6
 
17
湖北
283
6
 
18
新疆
278
6
 
19
陕西
272
5
 
20
黑龙江
261
5
 
21
重庆
253
5
 
22
江西
220
4
 
23
宁夏
160
3
 
24
湖南
128
3
 
25
上海
121
5
 
26
福建
120
4
其中厦门市1家
27
天津
110
4
 
28
北京
85
5
 
29
青海
76
2
 
30
海南
46
2
 
31
西藏
12
2
 
32
深圳市
 
5
 
总计
 
8910
200
 
  
附表2.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2015年末信息统计表(金额:万元)
序号
省份
机构全称
开业时间
实收资本
最大股东名称及股份占比
正式员工人数
贷款余额
有贷户数
户均贷款余额
单户5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
单户2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
存量贷款平均年利率(%)
逾期率(%)
不良率(%)
年度纳税额
监管评级
是否为本省级协会会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
 
 
 
 
 
 
 
 
 
 
 
 
 
 
 
 
 

 

 

附件3.“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报告
****公司(全称)
(参考模板,字数要求3000-8000
一、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股东背景、治理结构、下属机构等。如为集团公司应详细介绍管理架构等。
二、近年主要经营情况(以2015年度为主),包括:
1.重点论述本公司商业模式的成熟度和独特优势,在支农支小、普惠金融等方面的亮点,贷款投向和主要客户结构等情况(试举1-3个典型案例)。
2.在业务营销和考核激励、绩效管理、贷款定价等方面的成熟经验(试举1例)。
3.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成熟经验(试举1例)。
4.2015年度贷款质量状况及主要采取的催清收措施(试举1例)。
5.下一步发展规划和方向。
三、其他方面
1.享受到的财税优惠和政策扶持情况。
2.对外融资情况。通过股东、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市场、债券市场等融资情况。
3.在支农支小、帮扶贫困、普惠金融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贡献以及获得的主要荣誉。
4.在监管评价、征信建设、外部评级、宣传推广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5.其他表现突出之处。
6.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特别声明和保证本公司自愿参加全国优秀商业模式小额贷款公司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并对相关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意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等活动主办方基于宣传推广、评级评价、汇编成书、加强行业自律等目的使用上报材料和相关数据信息。
                                    公司(盖章)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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