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为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樊为中
2010-03-09
“诚信立人,诚信树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内不欺已,外不欺人”这些格言警句,在上海为中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樊为中先生的做人和树企过程中得到了践行。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凭借一把铁锹、几百元的创业资金,以及吃苦耐劳、诚信做人的理念,樊为中先生走向了创业的道路。在这短短的十几年的创业发展过程中,上海为中集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形成集团母体以建筑安装为主,向房产开发、工程建设、投资贸易、码头运输、金融服务等为辅的综合性的企业集团方向延伸;同时积极吸纳下岗、失地人员,目前已迈入员工人数上千人,固定资产3亿多元,年营业收入5亿多元的中等规模的企业集团行列。
在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樊为中先生始终将“诚信做人、诚信树企”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对待朋友、员工、客户,樊为中先生总是怀有一颗诚实的心,多年来在周围人群中形成了很好的口碑。樊为中先生不忘员工的贡献,对于员工家庭中发生的重大事情,公司总是伸出援手给予大力帮助,对于在企业中服务多年的老员工,公司也制定出相应的政策给予帮助,比如,明确在公司中工龄超过一定年限的员工在退休时给予相应的安置费补贴。不久前公司有一位老员工退休,公司不仅举办了欢送会,还在享有现有的福利待遇的基础上,额外发放了相应标准的安置费补贴。
在诚信树企方面,一方面加强企业诚信体系的建立。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培育诚信经营和积极上进的企业文化;另一方面强化企业自律行为。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流通,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市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多年来,由于诚信经营,企业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肯定,获得了一系列的荣誉:2004—2007年连续被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评为合同信用等级AAA级;2003—2007连续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4年荣获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2009年荣获“迎世博2009年上海市场诚信经营先进单位”称号。
樊为中先生在企业做大做强后,不仅为家乡——上海市长兴岛的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时刻不忘社会责任和社会公益事业。在担任宝山区第六届政协委员、崇明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崇明促进会第二届副会长、崇明县长兴乡扶贫帮困基金会理事、崇明县长兴中心校名誉校长等多项社会职务时,时刻不忘自己的社会责任,每年拿出几十万元帮助长兴乡助困、帮困。从2000年至今,先后向崇明县慈善基金会、长兴乡红十字会、长兴乡帮困办、长兴中心校、长兴乡驻军、长兴乡敬老院等捐助人民币数百万元。
樊为中先生就是怀着这样一种对事业的执着、不断锐意进取的精神和共建和谐社会的拳拳之心,于2009年3月25日,以上海为中集团有限公司为主发起人,设立了上海崇明为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职务,坚定地走上了金融服务企业的舞台,率领小额贷款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小额、分散、灵活、便利”的经营特点,为岛上三农和中小企业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让他们在公司的帮助下“精益求精,实现梦想”!